喔,真不是我要說...
這廣告真的不是普通的糟!
主題非常不明確,
整體畫面效果也糟到不行,
莫名其妙到極點,
外加飽受爭議~
有時候我不禁想,
做出這麼爛的廣告是因為要賣爛嗎???
意思是,爛是賣點,
因為太爛,而讓人印象深刻~
令我想起多年前的愛之味紅芭樂的廣告,
裡面好像有一些人,都穿著芭樂裝,
在全白的場景裡瘋狂地跑跳,
然後持續唱著「紅芭樂、紅芭樂、芭樂芭樂紅」
看完廣告之後,內心著實是百感交集。
這真是低成本的廣告,爛透了!
什麼鬼東西阿?
不過好笑的是,這廣告,
確實讓我印象深刻。
該怎麼形容呢?
大概就像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
這些紅芭樂們會跑出來在我腦子裡跳舞吧!
然後我就會因為她們的愚蠢而會心一笑~
從另一方面去想,
難道這才是廣告公司想要達成的目的?
如果是的話,那這樣反其道而行的行銷手法確實有趣~
再回到殺很大的廣告上,首先賣點是?
我想這個每個人看到的不太一樣~
因為男生看跟女生看,
角度可能會不同...
我想很多人都知道瑤瑤是這廣告的女主角,
他也因為演了這個廣告而紅了起來!
很多男性友人們因為受到她的胸部吸引,
進而愛上了她,還給了他乳瑤的稱號。
說起來,這稱號蠻讓人不愉快的...
所以這廣告被抨擊為物化女性,
頗具爭議性~
不過從心理學的層面來說,
通常喜歡大胸部女生的男性,
是因為在幼兒口腔期的時候沒有得到滿足,
例如沒有得到很好的哺乳、被迫不能吸奶嘴等等,
可能屬於有一點戀母情節的~
從這一方面來想,就愉快很多,哈哈
這又讓我想到,
有些人覺得女性是自願被物化的?
我個人是覺得...
只要那個女生自己喜歡,
沒有人有資格說她自願被物化,
那是因為有人用他物化的眼光評量了女性~
其實看完了廣告,
我並不覺得胸部是重點,
所以我說每個人看到的重點不一樣~
因為我在看完這個廣告之後,
只是覺得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
他坐在騎馬機上搖的那段應該是經典畫面吧~
也是我覺得最突兀最無釐頭的地方了。
不過顯然每個人看到的不一樣~哈哈
最後,我還是要說~
我當然知道拍廣告不易,
當然也是有些人喜歡有些人不喜歡,
還是要肯定製作廣告的人,
雖然這廣告不是我的菜...
不過在夜深人靜的時候,
我也偶爾會想起在騎馬機上搖的瑤瑤...
是因為他叫瑤瑤才要搖不停的嗎? 哈
最後,我要提的是,
她們公司的人出來澄清...
他們絕對沒有物化女性~
因為這位瑤瑤小姐在喊殺很大之前,
折斷了一跟類似男性陽具的東西。
除此之外,在片中的勇士是女性,
而男性是掛點的角色。
代表的是她們對於男性威權的挑戰...
我想他們公司這麼說是有道理的,
是可以解釋為什麼突然折斷那根棒狀物,
不然實在是沒有道理~
總之,這真的是很爭議性的廣告~
有點兩邊都得罪,
兩面不是人的感覺~
哈哈哈哈哈哈哈
結論很詭異
回覆刪除而且我發現妳在夜深人靜時,真的想像力無遠弗屆耶!
大學時,一到半夜妳的話題就會開始......
後來是想漢堡流口水
還有想紅芭樂
還想搖來搖去的瑤瑤
妳不能靜靜的睡著嗎 XDDDD
還有母乳不滿足的理論我愛
妳以心理學角度討論此問題而我就用法律觀點層面以自己的拙見來討論這個問題:
回覆刪除新聞(廣告)自由乃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之延伸,
憲法第十一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出版之自由。」
故,又稱為意見自由或者思想自由、表現自由。
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五O九號指出:「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力,國家應給予最大
限度之維護。」(釋字四一四號參照)
因此,除了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之保護外,法律尚非不得對言論自由依其傳
播方式為合理之限制。
上揭之原則可得知,妳也可以發表對此廣告之言論上的自由,但就算此廣告拍的在
怎麼如你所說的"爛透",此廣告仍然是合法,且為一般大眾所為接受,並不生違
法問題,併此指明。
又,憲法第七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
法律上一律平等。」
因此,男女應為平權,並無孰被矮化或物化之虞。(釋字六一八號參照)
由此可知,這可能是妳過於主觀、偏激所生之思想,應予以檢討修正。
我一看到這廣告腦子裡也出現"物化女性"這四個字
回覆刪除基本上瑤瑤穿的服裝就已經是在討好男性了
這款遊戲的吸引到的主要消費者一定也是男性吧
"折斷了一跟類似男性陽具的東西"
還真的是隨便他們解釋= =
我不覺得她可愛或是性感
回覆刪除或者說,我本來就對羅莉沒特別感覺
那些喜歡蘿莉的人
喜歡大胸部,是戀母心態作祟,
喜歡純潔的小女生樣貌,則是戀童癖
這種既戀母又戀童的情緒,真的相當複雜ㄚ@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