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專業倫理課,
我們偉大的程老師,
為男女關係的倫理,
做了一個奇怪的結論。
被全班女同學給圍攻!
「可以劈腿 不能做愛」
他認為沒有結婚的人有絕對的交往自由
但是就是不能做愛
但是沒人可以苟同他的看法...
大家吵了一陣子~~
才發現程老師對於劈腿的定義
好像有點誤解...
他以為劈腿的定義是「在同一個時間裡跟不同的異性朋友交往」
異性朋友指的是很單純的男生朋友或女生朋友
交往指的只是單純的溝通、吃飯等等...
我想他對於劈腿的誤會是大了
才會下了這麼奇妙的結語
臉不紅心不跳的
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
還指責大家過於保守
真是的,
我看真正搞不清楚狀況的是程老師吧!
「劈腿有理 做愛有罪?」
更妙的是,後來當他發現了他的誤會時
他決定用括號的男朋友來代替我們所謂親密的男朋友
用括號的女朋友來代表親密的女朋友
於是他又問了大家
「不管是女生或男生,
你們可以接受你們括號的男朋友或括號的女朋友
跟其他括號的男朋友或括號的女朋友在一起嗎?」
這....
只能說這是個很長的問句
而且有點不知所云呀
哈哈哈哈
有點啼笑皆非
但大家還是都選了不接受啦
雖然聽不太懂他的問題
哈哈哈哈
程老師,妙哉是也....
GOGO程一向讓人很難懂
回覆刪除好好笑
我想參與XD
好high
他跟朱修華有拼 文友樓神經病代表作....
回覆刪除而且 專業倫理跟劈腿有什麼關係啊
回覆刪除自以為思想開放的法西斯主義共產黨老頭
ㄟ...
回覆刪除是那位"程老師"嗎?
老實說
我一點也看不懂內
哈哈哈
回覆刪除學妹 妳可以叫你學姊當面跟妳解釋XD
總之就是程老師誤會了,以為劈腿是指「交一個女/男朋友,並擁有許多異性朋友」
他覺得戀人是戀人,還是可以有非常多的「交往」(一般的朋友交往)
不過我們現在說的「交往」好像比較偏男女朋友喔XD
是嗎是嗎
哈哈
那天我因故翹課~ 可惜了沒見著那樣的大場面xD
哎呀,我的網誌最近不少人呢
回覆刪除連我學妹都來看我了呢...
我真是太高興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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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那位程老師誤會了,
她覺得「劈腿」是件很正常的事
男女交往就是這樣的呀~~
一個女生本來就是要跟很多男生來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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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劈腿的意思...
不是他所想樣的那樣 XD
如果再不懂的話..
家聚再說給你聽呀
程老師真是好笑斃了